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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工商总局要求双十一期间商家不得先涨价再打折

    时间:2018年04月23日 点击:次 信息来源:不详 作者:佚名


    工商总局要求:双十一期间商家不得先涨价再打折

    “双十一”立刻就要来了,不少人都将开启了“买买买”模式。然而许多人不知道,看似优惠多多的促销背后,其实隐蔽着不少陷阱!

    今年“双十一”前,工商总局印发关照,要求各地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做好监测监管工作,提前采取风险提防措施,增强事中事后监管,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耗者正当权益。

    工商总局要求:双十一期间商家不得先涨价再打折

   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提前采取行政告诫、联合座谈约谈、发布典型案例、增强警示宣传、强化监测监管等体例,督促引导网络集中促销运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严酷遵守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等法律规定,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、体例和规则,规范订(定)金、优惠券的使用方法,做到“七不得”,即不得发布虚伪广告、虚报特价揽客、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举动;不得先涨价再打折,借机以次充好,以假充真;不得行使格式条目侵害消耗者正当权益;不得假造交易、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伪宣传;不得限定、排斥竞争,不得攻击贬低对手,不得限定、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运动等。

    目前,由工商总局、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、网信办、邮政局等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,正在对部分省市 2017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举措进行集中督查。督查组将在“双十一”前实地调研引导京东商城、亚马逊、当当网、聚美优品、 1 号店、携程网、苏宁易购、途牛网、阿里巴巴、网易考拉、网易严选、唯品会等平台(网站),了解“双十一”企业开展网络集中促销运动和风险提防措施预备情况,针对题目进行行政引导,对企业增强自治,落实平台责任,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运动提出要求,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耗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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